香港人嘅寫錯別字嘅情況似乎真係幾嚴重。其實講真,我覺得大家對要寫正字嘅意識唔高。原因可能係因為:大家以前受教育時一向無被強烈要求去注意錯別字,甚至有時老師都唔知你寫錯。
好啦,大家對錯別字嘅意識又唔高,自己同其他人又一直咁寫,終於一個錯誤被重覆過千百萬次後已經變成"唔算錯", 甚至"對"。
以女/男士為例,我一向寫成女/男仕,一直無被糾正。直至果日喺Blog-you嘅 forum 睇到一篇講錯別字嘅文先"知錯"。不過諷刺嘅係,其實香港嘅公司好多都依然係寫"女仕"嘅。當我去 Google 搜尋有關公司時,我發覺用"女士"search只揾到 3 個 result;我要用"女仕"搜尋先揾到我要嘅野, result list 仲勁長。唉,呢個係香港教育制度嘅失敗,定只係一個必然嘅時代性轉變?再係咁落去嘅,『"女士"係正寫』嘅時代就會過去,堅持嘅就會被指"Out"。
呢啲就係我所講"對錯嘅時間性",但係我覺得人應對對錯有所堅持。但好多人將慣性 put in front of 對錯,其實咁好悲哀。
「車!人哋都咁寫/做/講啦!」、「我一向都咁架啦!」
講到呢度不得不讚下 Google。當用"女仕"搜尋時,佢會話你知正寫係"女士"呢啲就係肯負社會責任嘞。
注意1: 無錯,我亦係香港人,我承認都經常會寫錯別字;
注意2: 噢!"錯"別字..我用個"錯"字係錯嗎?我唔 sure..
注意3: 其實我好好奇點解大公司都無人才去指出錯字?定佢地根本就故意迎合大眾?
注意4: 我唔係覺得自已改返一個字就勁咗/有資格話人,學小奧話 : No body is better, but some of us is luckier. 大家其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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