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他的時候,都還很年輕。夏初的荷一樣,都還是含苞欲放的年紀,少年不知愁滋味,只歎每天時光總是如此地慢,彷彿總也沒有盡頭。
只是他英俊得讓人眼暈,又是學生會的主席,真誠、熱情,才華橫溢,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暗戀他?當然包括她。雖然她醜。不但丑,個子也低,和一米八0的他比起來,她像只醜小鴨,唯一的優點是白,白得有些虛弱,看了讓人憐愛,還有,她文筆好,是學生會的宣傳部長,長期和他合作,愛上他更是情理之中。
上帝其實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。似乎要挽救她平庸的外貌,於是把他和她按排在一起工作,像所有陷入了愛情的女子一樣,每當看到他,她把頭低下,羞紅了臉,並且第一次拿起毛針,小心地織起今生第一件毛衣。
當她把那件手工極差的毛衣交給他時,她看得出他內心的感動,就從那個剎那開始,她得到了他的心。
當她依在高大英俊的他身邊時,周圍的人都對他們側目而視,她的內心是驕傲的、美麗的,甚至是得意的。可是他,卻做不到心無芥蒂,畢竟,現實的粗礪和想像中的女孩子相差太遠。他身邊的女孩子應該是高高的個子,長長的發,美麗的容貌讓所有人心動。因為他心動的女人是張曼玉那種的,像狐狸一樣嫵媚動人。雖然知道愛情不應該附加上任何條件,但是,看到別人驚詫的眼光還是覺得沮喪。於是就無緣無故地發些小脾氣,她也總是不往心裡去,原諒著他的任性和蠻不講理。但彷彿越是這樣,他心裡越是不平,他要的,是漂亮女孩子的蠻不講理,是女孩子的任性和撒嬌。
分手的原因太簡單。他的好友來看他,帶著自己的女朋友,那個女孩白衣白裙,長的發,修長的腿,一又眼睛水汪汪,像湖水一樣透明清澈,仙女一樣的站在他面前。他的心忽然暗下來,他做不了簡愛中的羅切斯特,那種尷尬讓他的心理難以承受,因為他可以有更好的漂亮的女孩在身邊,縱然她們都只是平庸的,或者根本不會寫文章。她看出了他的尷尬,心疼著,恨不得自己美貌如花。
好友的到來,成了他們愛情的結束,那個冬天,他們沒有在一起過聖誕節。而他早已不穿他織的那件手工拙劣的毛衣,因為有漂亮的女孩子給他買了那年的新款式,而他也終於如願,找了會撒嬌的女孩子在身邊,但卻總是在某一個時刻,茫然若失。
直到大學畢業,他再沒看她談過戀愛,她總是一個人獨來獨往,扎到圖書館裡苦讀,他不知道,她把自己所有的愛凝固成了琥珀,放在書裡,一個人,慢慢地讀。
畢業後她出了國,因為畢業考她是全校第一名。他留了下來,和那個漂亮女孩很快結了婚,結了婚的女孩變成了不可理喻的女人,那時認為是撒嬌的變成了刁蠻,有了孩子更是狀如黃臉婆,衣服上永遠有污漬,他甚至不願意回那個家,因為永遠是無休無止的爭吵,心靈永遠無法溝通。於是他總想起在大洋彼岸的她來,那個才情橫益的她,不會不懂他的。
韶華如水。光陰似箭,總是紅了櫻桃綠芭蕉,有一天他看鏡中的自己,竟然有了白髮,十年這麼快就過去了麼?
她回來探親,約他吃飯,他驚詫地發現,時光沒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跡,卻讓她比從前看起來更年輕,也漂亮了,相比較而言,他成了滿目滄桑的老男人。
她嫣然一笑,告訴他她做了整容手術。當時是為了他,好回國後再來找他,可做完了發現愛已經去了,她不再是她,換了不只是臉,還有心。
她看得出他的悔。一切來不及了,她給時他不要,他要了,可是,她已經不愛了。
有一天他坐在電視機前看無聊的電視劇,電視裡,一個男孩兒問一個女孩子,你愛我嗎?那個女孩子說,我不愛你,我會費盡心力為你織成唯一的一件毛衣嗎?很普通的幾句對話,卻讓他剎那淚如泉湧。男孩兒說,我也愛你。女孩問,你怎麼證明你愛我?男孩兒說,如果有一碗粥,我讓給你喝。妻子在一旁譏諷地笑著,什麼狗屁愛情,全是假的。
他茫然地坐著,誰也不知道那件毛衣和那碗粥裡的愛情,如果還有來生,他一定會對她說:如果有一碗粥,我讓給你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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