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可以蠢可以傻可以執著,但不可以不愛自己。
公司其中一位同事的親人過身了,原來是為情自殺。
好端端一個廿來歲的女生,一個有學識的專業護士,在花樣年華的時間選擇自殺。
就這樣,走了。
她給男友留下的是遺書;給那個傷心的母親留下的大概只有因面先著地而面容盡毀的臉,一個一生的夢魘。
我不知道人死後會不會知道後來發生的事,但如果可以,為情自殺的人真的好可憐。
以下的說話有點冷血,卻是曾經經歷過好友為情自殺的我的真實感受。
如果她以為自己死了,那個衰佬會內疚一世,會後悔沒有珍惜自己,會深情地於自己每年的生忌死忌墳前獻花懷悗自己,她只不過是看電影太多。
實情是,那個男人在一個女人生前都不愛她珍惜她,她這樣為情自殺,即是公告天下地唱衰那個男人,他即使可能有內疚,但更多的會是覺得她麻X煩。
他是眾矢之的,即使他知道自己對她虧欠,也九成不會夠膽死單挑坐滿親友的靈堂。
又即使他來送她最後一程,也不要忘記生前盡力打扮去討好也不見得能得到他的愛,以現在這樣的面目全非,大抵也不會加深任何感情。
對於不愛自己的人,自己的離開在很短時間已經不痛不癢;但對於愛自己的人,自己的離開卻是一生不能忘懷的痛。
當年,我的好友為了一個不專一的衰男人離開了。
那個男的,一次也沒有再現身,連花牌也欠奉。
她的父母親友,連究竟那個衰人害死她的女兒也不知道,日夜思念亡女哭斷腸。
所以,
人,可以蠢可以傻可以執著,但不可以不愛自己。
為甚麼寧願放棄自己也不肯放棄那個不愛自己的人?
生命,比甚麼都重要。
因為只要生命氣息還在,就甚麼都還有可能,包括幸福,包括被珍惜被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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